“王海承认会向所打假企业索要赔偿,他说,打假与正义没什么关系,其实是一场商业交易,并且是公平交易。“在《新京报》3月23日王海的报道中,作为曾经的中国第一打假人他如此评价自己,经过了二十多年沧桑变迁后,他没有去掩饰,也没有给自己冠名,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以30万元为“打假起步价”的商人,可是这个行业带给社会的影响又是不可忽略的。
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价款双倍赔偿和《食品安全法》十倍赔偿的规定,现如今职业打假人专门以赢利为目的,已经发展为一个行业。在当下的消费环境中,我们需要这种职业的打假精神,但广大消费者对职业打假人的认识,恐怕很大程度上仅止于此。
根据2014年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,关于消费维权,大约60%的消费者最终都因为维权金额少、怕麻烦等原因而放弃,同时,对《消法》了解的受访者只占到了8.11%,由此可见,尽管职业打假人在现实中不断被聚焦,但是对普通消费者而言,维权意识仍旧是一种稀缺品。
有人说他们是人的工作职业中的异类,不应该存在,那么,他们为什么存在了这么久?并且有更多的人加入其中。他们的存在证明了社会带着无奈的包容性,这种包容性所带来的最明显的表现是社会市场化后,社会结构以及社会阶层的大洗牌,以至于人们对金钱产生了无限的仰慕之情,拥有了这种以物质为基准的理念,随即而来的便是他们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的经济行为,但是社会市场化后出现的“黑“商家给他们提供了最基本的生存空间。
另外,他们的存在不仅仅是整个市场的包容,也体现了我国传统价值观的开放性,从古自今,前人从来都是教导我们不能“以黑吃黑“、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“之类的名言警句,如果这样,会对我们的人格、社会塑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,而在这里,这些打假维权商人们把这两句话演绎成为了”以更‘黑’吃嘿“、”以其人之道变本加厉还治其人之身“,反而成为了很多消费者拥戴的做法,真的让人有些难以理解。
从悲观的角度看,雇佣王海打假的个人、企业,我想这是他们想到的能够采取的最后办法,这也从侧面体现了监管部门的缺失和纵容,但是从乐观的角度来说,这种情况带动的参与者愈来愈多,打假维权商人实际上是借着赚钱的手段,实现了打假维权的名义和目的,往更深里面说,他们也是这个社会市场监督系统里面的一只眼睛,他们的存在弥补了政府打假维权的不足。但是这种乐观更具有讽刺意味,现在面临的是普通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相当薄弱,甚至不知道怎么样维权,而王海们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、程序、原则相当熟悉,从反面而言,这是一种悲哀。实际上,人们更希望看到的是王海们的消失,而不是王海们数量的增加和打假维权市场的扩大。